中骏置业山西开发楼盘被指“工程”
近期,《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接到山西省临汾市读者爆料称:香港上市公司、“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房地产50强”企业——中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骏置业”)(股票代码在临汾开发的号称“国际化高档社区”的中骏·国际社区二期与四期楼盘存在诸多问题,被指称为“工程”。
5月25日至27日,《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连续三天到位于临汾市开发区鼓楼北大街与坂下街交汇处的中骏·国际社区采访了四期与二期的部分业主,了解到因为房屋的品质问题,从2015年11月份至2017年年底,中骏置业组织施工队免费给二期工程一组团100多户业主免费铺设地暖;对于不同意铺设地暖的业主,以减免物业费的方式“安抚业主不要告状”。
记者梳理部分业主反映的问题,归纳起来有30多项。包括小区正门及单元楼门口匀没无障碍通道,住宅楼电梯有轻微晃动,楼道间距不够,住宅门不是外开,所有内门没有过梁,门洞口高度过大,多户楼板砸穿、开裂、露筋,楼层板厚度不够,劣质暖气设施安上了墙,卧室的电视墙薄厚不一,所有卧室只有空调插座,部分房的窗户被房梁挡住,部分房的门直通房梁,墙面有空鼓现象,地面垫层不平整,地面与墙面有开裂现象,卫生间顶部管根吊洞封堵未处理好,外墙根本没有切筑,偷工减料严重,消火栓箱内没有水管,交房程序倒置,不给业主提供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文书等问题。
“小区正门及单元楼门口匀没无障碍通道,正门台阶太高,老人和小孩出入不便,下雨、下雪天容易滑倒,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位业主对记者说:“这是基本的设计常识,难道所谓的房地产百强企业不知道?”
“住宅门不是外开,影响逃生,且门槛高度太低,铺砖后影响门的开启。入户门安装不正,有点倾斜,与墙砖间有缝隙,且没有用建筑胶密封,直接用砂浆擦缝,质量不合格;入户门上部墙砖间隙未擦缝。”另一位业主带记者查看他家房子时说:“在交房前已有部分住户的入户门是外开的,我们签了同样的合同,却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房屋格局设计存在缺陷,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以97平米的房屋为例,只有不足2平米的厨房和空间狭小的卫生间。那么小的厨房,本来打算买双开门的冰箱,现在装迷你的都够呛!”“卫生间也不理想,洗衣机恐怕也没有地方放!”“家里没有阳台,衣服往哪里晾?”
还有业主表示,中骏置业·国际社区的物业强制业主交暖气费,不缴费者不让装修;按照8元/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收取垃圾清理费,质问收费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有业主还向记者反映,他们与开发商从签订购房合同和付款至今快两年了,开发商始终不给业主开具发票。而该行为造成的后果:一是给开发商偷税漏税提供了便利;二是给业主办理房产证制造了难题。
中骏置业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临汾中骏·国际社区“楼盘概况”显示:血统高贵,皆因出系名门。中骏置业凭借涉足多个领域并成功开发多个经典项目的势力与经验,携手行业巨匠,站在重新定义临汾顶级物业的高度,打造一处值得永久珍藏的传世名宅。临汾首家生态型高端品质社区,指名匹配名门望族的金质门户,不只是“城市地理坐标”,更要给予让世人景仰身份的社会标签,惟少数人私享,数百万人敬仰!
同样是在互联网上,记者检索到不少临汾中骏置业·国际社区业主维权的帖子,而发帖业主大都反映房屋质量存在问题,诉求其退房款赔偿损失。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获取的临汾中骏置业国际社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即“格式合同”)内容包括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情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其他事项等12项,对双方的责权力约定相当明确。
临汾中骏置业·国际社区开发商给业主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也对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遮阳设施,供热采暖系统及其节能设施,空调、通风、照明系统及其节能设施(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能耗与能源利用效率等做出了较为细致的承诺。
正是因为有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与《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与承诺,临汾中骏置业·国际社区的部分业主对开发商的“任性而为”表示出强烈不满。
“合同约定的室内采暖系统形式,水平双管系统。水平双管系统哪里去了?欺负大家不知道水平是什么意思嘛?”
“防盗门内开就不说了,尺寸还是非标,卖门的说同样的门,国标如果两千,非标就得四千,业主无形中换个门得多承担几千的费用。还有家里的房高严重不足,楼板也很薄,业主想改地暖,小心翼翼但还是敲穿砸透了又得承担风险和费用。家里的卧室门几乎是通天门,没有门垛子,无形中业主又得多花钱找木工。设计缺陷质量上的问题都是坑,整修得多花一两万,凭什么让业主承担!”
“楼间距也是醉了。住在比较低的楼层估计有的房间全年都见不着阳光,不知道到底咋设计的。价格不便宜,太坑了。”
公开信息显示,临汾中骏·国际社区的开发商先后被临汾市住建局、临汾市工商局、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规划局、临汾市规划局给予行政处罚。
其中,临汾市住建局的行政处罚时间是2015年,决定书文号为临建罚字(2015)第030030,处罚类型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案”;临汾市工商局的行政处罚时间是2016年6月17日,决定书文号为临工商广罚字(2016)31号,处罚类型为“广告中含有虚假内用”;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规划局的行政处罚时间是2016年8月10日,决定书文号为临开建规罚字(2016)第005号,处罚类型不明确;临汾市规划局的行政处罚时间是2016年9月5日,处罚类型为“中骏国际社区五组团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做建设”。
5月28日上午,《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先到临汾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报备了采访事项,然后到临汾市住建局和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行采访。
临汾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看完记者的采访提纲后,认为记者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建设工程质量的部分属于住建局监管,并派一名工作人员带记者到该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了解详情。但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尚主任和记者说,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临汾中骏·国际社区楼盘由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管理。
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治办主任马建华和记者说,中骏·国际社区的事情他知道,刚才他就是到管委会门口接访中骏·国际社区的业主。他认真看完记者的采访提纲后,先后打了两个电话,向别的负责人询问谁了解详细情况。问清楚后,他便拿着采访提纲去管委会规划建设部,让记者在接待室等他。不久,马建华主任带规划建设部内设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科员张海涛来见记者并告知,他们质监站会马上与临汾中骏公司联系,让该公司给记者提供中骏国际社区二期和四期的《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表、测绘单位实测面积明细、《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等验收手续材料,并约记者下午再来管委会取这些材料。
记者如约下午到管委会取材料时,张海涛和记者说,由于业主围堵,临汾中骏公司的人没法进办公室取材料。张海涛当着记者的面,又给临汾中骏公司的人打了电话,得到的答复是依然进不了办公室。令人不解是,难道监管部门在验收时,就没有存档备案吗?
截至发稿,对于临汾中骏置业·国际社区质量情况的相关材料及手续,管委会依然没提供。记者 杜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