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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找人补漏用53斤胶水花2400元漏水没修好对方联系不上了

发表时间: 2024-01-12 08:10:47 栏目: 企鹅电竞在线直播间入口

  重庆的陈女士找人补漏,对方用48元一斤的胶水,一共用了53斤,她付了2400元,本以为花了这么多钱就处理问题了,却没想到还是漏水,可她联系不到对方了,她这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

  前段时间,陈女士发现了自己家放衣柜的地方漏水了,衣柜里的衣服都全部湿了,柜壁还发霉了。看到这样的一种情况,陈女士很是着急,于是赶紧查看补漏信息。终于她找到一个自称是专门补漏的工人,可以上门帮忙补漏。

  当天下午,这位工人就来到了陈女士家,他对陈女士家漏水的地方进行仔细的检测,然后跟陈女士说,需要打胶水。于是陈女士就问他打胶多少钱,对方告诉陈女士说48元一斤,用多少算多少。

  陈女士觉得,只是放衣柜的地方漏水,应该用不了几斤胶,于是就同意了对方过来帮忙补漏。随后这位工人又回去带了一位工人过来,两个人便开始施工。

  在他们施工之前,陈女士就问他们,漏水的准确位置在哪里,但是他们并没做出回答,然后就在墙上打了四个洞,随后这两位工人就在洞里灌入胶水。

  他们忙碌一番之后,就告诉陈女士,漏水的地方已经补好了,一共用了53斤胶水,总共需要2544元。陈女士听到这个价钱惊呆了,她没想到补漏居然要用这么多胶水,她觉得费用有些高了。

  但是由于这两位工人已经用了这么多胶水,陈女士也不好说什么,就与他们讨价还价,他们也把价钱降到了2400元,陈女士也不好说什么,就付款了。

  本来陈女士觉得,花这么多钱把问题解决了,这钱花得也无所谓,然而隔了一天,陈女士发现漏水的地方依然还在漏水。

  于是她赶紧联系工人,工人告知她,这个要过三四天才能看情况,并且他表示这个胶水可以保质几年的,他让陈女士过三四天再联系他。

  过了三四天,陈女士发现家里还是漏水,于是又赶紧联系对方,然而这时对方却不回复她信息了,打电话过去也打不通,陈女士这才想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于是她赶紧把自己的情况反应给客服,客服回答,说这种事情要等待7天到14天,然后等他们核实清楚情况之后才能回复。陈女士一听这敷衍的回答,心里很不满意,于是就把此事反映给了市监局。

  对于陈女士所碰到的遭遇,很多网上的朋友表示有同感,他们表示也遇到过同样的情况,一开始不说需要用多少胶,往往一补漏就用了几十斤胶,并且事情也得不到解决,他们都觉得遇到这一种事情就是遇到了诈骗。

  一、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从主观方面来说,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正常的情况下,但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从本事件来看,工人已经使用了53斤的胶水,如果胶水是假的,他的目的是想欺骗陈女士,要达到非法占用陈女士钱财的目的,那么他的行为就构成了诈骗行为。

  但是如果他使用了真的胶水,这就付出了一定的成本,而他补漏之后,依然出现漏水的情况,这有很大的可能是他判断失误,也有一定的可能是技术有限所导致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工人的行为不算是欺诈行为。

  二、从本事件的真实的情况来看,由于工人已经付出了一定的成本和时间,所以从本质上来说,他们的行为不属于诈骗行为,那么工人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呢?

  1、工人在施工前已经和陈女士说好了价钱,并说了用多少胶水就收多少,所以在价钱上工人并没有欺骗陈女士。

  2、在使用了53斤胶水之后,漏水的问题依然没解决,这就属于他们的服务和商品有瑕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在补漏的问题没有正真获得解决的情况下,工人应该再次上门帮忙修缮,直到问题解决为止,如果他们不帮忙解决这一个问题,那么就应该退回2400元。

  3、如果工人隐瞒自己的实际身份,并没有补漏的从业资格,那么他们的行为能认定为欺诈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在这种情况下,工人不但要退回2400元,还要承担三倍的赔偿7200元给陈女士。